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

  本报评论员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这在法学会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意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法学会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对加强法学会建设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法学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准确领会意见的精髓要义,准确把握新时代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准确掌握贯彻落实的基本要求,切实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通过群团组织开展的群众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工作。事实充分说明,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中国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应该看到,长期以来特别是第八届领导机构履职以来,中国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坚持改革、规范、管理一体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实现了良好开局。有些工作在中国法学会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国法学会工作的亲切关怀、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殷切期望,激励我们牢记使命担当,扎实履职尽责,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学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深入学习、全面贯彻意见当作重大政治任务,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团结和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者、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者,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一要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肩负起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责任,牢牢掌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突出政治功能,突出法学会特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提炼标识性学术概念,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学术话语体系;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党中央重要法治建设规划、重大立法事项、重点改革举措等,加强调查研究,集中进行攻关;履行学术团体职能,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加强法学社会团体组织建设,抓好法治人才培养,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深化对外和对台港澳法学交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三要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学会工作各个方面;做好会员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法学会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把法学会建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此外,还要探索创新法学会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积极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法学会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